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博兴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日,巡察组向博兴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扎实做好整改落实。
(二)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县民政局党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对简单应付、整改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股室或个人坚决追责问责。2021年5月8日,召开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工作。民政局党组本着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精神,逐条逐项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21年6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及下步推进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好整改任务。
(三)制定方案,逐项整改。局党组经多次讨论、反复完善,制定了《中共博兴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内容逐条逐项分解到位,各股室认真对照检查,限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差距大方面
1.针对养老事业等领导小组立而不用,作用发挥短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暨社区办公用房清查整治会议,成立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专班”。全面完成博兴县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清查整治工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均实现100%。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三是全县新增养老护理型床位410张,床位数达6105张,稳居全市第一。四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定期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养老行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了养老行业消防意识。五是目前10个敬老院已有9个正式托管,曹王敬老院因正在进行设施改造中,待改造完成后完成托管,并对第三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六是我县“以地养老 集中养老”成功经验做法和有益探索,受到中央、省级主流媒体重点关注。
2.针对红白理事会职能弱化为白事理事会,红白理事会考核引领作用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博兴县红白理事会考核暨“双优”(全县优秀红白理事会和优秀红白理事会会长)评选暂行办法(2021-2025)》(博民发〔2021〕21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发挥红白理事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二是开展全县范围内镇(街道)移风易俗暨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宣讲,宣讲覆盖所有村(居)的红白理事会会长及骨干成员。三是建立起全方位、全覆盖、全动员的移风易俗宣传机制,持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承诺践诺活动普遍开展,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四是博兴县博昌街道西谷王社区红白理事会获评全省“百佳红白理事会典型案例”。
3.针对社会救助等领导小组立而不用,作用发挥短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领导小组职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e家大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综合信息平台操作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二是在全市率先全面提高各类救助标准,民生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推动社会救助由被动向主动、由粗放向精准、由人工向智能转变。四是扎实推进“情进万家”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关爱活动,惠及全县困难群众2万余人。五是打造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项目,优化7大类、44个救助项目,2021年累计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3000多次。六是“线上+线下”宣传解读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七是集中组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巡回宣讲民政政策活动。同时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社会救助助理员、各镇(街道)民政办会计、协办员进行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八是按照《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对镇、村低保受理、审核、审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杜绝村“两委”办理低保不透明问题。九是坚持日清理、周清零、月通报机制,针对死亡次月及以后仍发放补贴的情况,镇(街道)民政部门将多发资金进行追回,并将追回资金以现金缴款方式通过银行缴回国库账户。十是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以遗赠扶养促进特困供养人员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十一是代表滨州市迎接了全省第三方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组对博兴给予高度评价。十二是“仙女服务 温情照护”分散特困人员“物质+服务”照料护理服务项目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优秀项目”。
4.针对救助管理工作被动救助多、主动救助少,站外救助多、站内救助设施实际使用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站内设施改造力度,主要包括:墙体粉刷、安全设施维护等,定期开展救助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并严格执行站内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救助管理水平,营造良好救助环境。二是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服务。并通过微信、救助寻亲网等媒体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
5.针对慈善救助保障体系运行行政化,重考核轻实效,重指标轻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定新的职责,明确责任和方向,逐渐去行政化,避免重考核轻实效、重指标轻管理现象的出现。二是出台多种慈善救助政策,结合滨州慈善小程序开展救助活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县慈善总会开展“朝阳助学”“慈心一日捐”等活动,扎实做好慈善助学、助医、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6.针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用力不足,城市社区发展指导滞后,指导基层政权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二是在吕艺镇博华社区、益仁社区,陈户镇董府社区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三是积极做好农村社区与社会组织有效对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农村社区的能力。四是城市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全部按标准落实到位,充分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五是高质量完成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一肩挑”比例居全省前列。实施“135X”模式,推进阳光村务创新实践,在全县积极打造20个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示范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是完成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目前全县共配备社区工作者242名,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15人。七是以社区为平台,积极组织城市社区申报省、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各社区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工作模式全覆盖。八是博昌街道乐安社区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教育实训基地。九是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项目顺利通过结项验收,考核结果为“优秀”。
7.针对制定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未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11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定期报告、分析研判、舆情风险评估以及教育培训等工作。二是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宣讲活动。三是制定《博兴县民政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并规范档案管理,全年开展1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四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书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五是按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是加大“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每周通报一次学员学习情况,实行“一对一”帮扶,“面对面”提醒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学员注册率及活跃度。
8.针对不能有效发挥移风易俗的引领作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堵”“疏”结合倡树婚丧新风,成立了县移风易俗工作巡查小组,开展包片巡查、联合巡查和暗访抽查,形成三级书记抓移风易俗的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出台《关于移风易俗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创新社会治理规范管理红白事宜攻坚行动方案》《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守底线、作表率”活动方案》《关于建立红白事宜常态化巡查制度的意见》《移风易俗改革工作专项督查考核奖惩办法》等系列文件。三是召开高规格的全县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四是健全考核机制,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列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五是开展了全方位宣传和逐层次承诺,将9月份确定为移风易俗“宣传月”。层层承诺示范引领,全县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医护工作者、规模企业职工中开展签定承诺书活动;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全体村民每户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全县共签订承诺书14万余份。六是开发了移风易俗大数据平台智能管理系统。各村(居)红白理事会专人负责对辖区红白事宜的申报工作,红事提前10天申报,白事随时申报。七是清理整顿殡葬市场,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博兴县殡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博民发〔2021〕3号),以清明节为契机,各镇(街道)认真开展本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9.针对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力不足,公墓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制完成《博兴县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2020—2035》,将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破解用地难题。全县建成公益性公墓31处,数量列全市第一,同时在全市第一个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民生实事任务。县生命纪念园一期工程启用,二期工程于2022年竣工启用,更好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二是规范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和审批流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在建设前,须征得国土资源部门意见,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后,遵守相关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和有关要求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经民政部门统一验收,对符合建设要求的,联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予以审批。
10.针对县老年公寓和社会福利中心审批成立和组织运营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顺运营管理方式,采取竞争性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管理。二是成立委托运营工作领导专班,制定新一轮招标方案,切实做好公开招标、设施提升和平稳交接等工作。三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人员管理行为,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1.针对农村幸福院实际利用率不高、运营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农村幸福院一定的补贴。二是积极为农村幸福院申请省、市级补贴,同时要求农村幸福院必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规范管理。三是将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年终考核,以农村老年人满意为标准,切实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
(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软腐败”现象暗地滋生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要求,积极邀请县纪委派驻同志参加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对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并按类归档。二是制定出台《公务用车管理与使用制度》和《公务租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三是重新修订《博兴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对接待范围、就餐标准、住宿标准、用车标准等进行严格规定,并对审批控制作出严格要求。
2.针对县民政局党组对拨付至各镇(街道)民政办的民政事业费及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和后续监管上跟踪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镇(街道)民政办账户核算的民政事业费等资金纳入镇(街道)财经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二是资金的预算管理、拨付、日常支出等执行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按照民政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理顺、规范民政事业费划拨、管理体制。
(三)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缺位、阵地失守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未根据实际更新,会议记录整理不规范、公文一文多号、重大决策未及时公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博兴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邀请县纪委派驻同志参加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二是杜绝利用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事项。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整理,严格公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2.针对党组引领把控不到位,班子成员及股室协同联动差,进取精神有所衰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博兴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确保党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沟通,解决问题。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2015年以来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中层未轮岗,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民政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行相关岗位调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部分人员的岗位调整进行研究讨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实地考察并审批通过后,于2021年7月29日印发文件,进行了岗位调整。
4.针对机关、老干和殡仪馆党支部党建材料缺失,党员管理不严格,党员后备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三个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建材料整理工作。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规范各项党建活动,实事求是做好材料整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补充完善3名党员入党材料;履行相关手续转走3名挂靠党员关系。三是根据干部职工情况,每年推选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12月份以来,已推选8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充实党员干部队伍奠定良好基础;力争每年发展1名预备党员或新党员。加强党的宣传,加强学习,积极储备党员后备力量。
5.针对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职能虚化、责任虚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职能:一是2021年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发展新党员20名,对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配备党建指导员10名,党建覆盖率达10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二是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督促指导426个社会组织把党建工作加入社会组织章程中。三是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定期召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每个社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印发《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并指导9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积极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联合检查。二是撤销45家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的社会组织。三是为深入推动博兴县社会组织公益活动,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扶持10家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工作。四是积极与行政审批局沟通协调,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已建立起工作微信群,审批事项推送函制,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五是根据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滨州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21年10底建立博昌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六是每月登录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对我县426家社会组织逐一进行系统维护及与市局对接系统工作。
6.针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材料不规范,双重生活会质量不高,党支部换届工作不严密,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以及“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开展24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会议。二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强化统筹安排,切实抓好组织生活会中组织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出现材料雷同现象。三是严格组织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任务,确保换届选举规范化、有序化。四是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规范各党支部记录。五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7.针对过度依赖委托第三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的“三专”民政人才队伍。举办“助力乡村振兴、巡回宣讲民政政策”活动,对镇、村2级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经办能力。二是严格控制委托第三方行为,非必须不得委托,并切实加强对使用第三方的监管和质量评估。
8.针对机关日常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博兴县民政局请(销)假制度》《博兴县民政局考勤制度》,规定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考勤。因公务或个人事项不能考勤的,须向办公室报备或按照请假程序履行手续。实行考勤公示通报制度。工作人员无故不在岗或在岗有违反机关管理制度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辞退或解聘。二是严格按照局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每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不定时到下属单位进行抽查,对不遵守纪律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
9.针对班子成员分工以联系纪检监察工作代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乏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监督的主动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明确分工,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2021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向上级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次,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监督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10.针对廉政谈话效果不佳,且存在以业务部署代替廉政谈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主要负责同志逐一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项目的监督,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11.针对对上级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单位内部作风纪律检查制度执行“落而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月5日前,局办公室通报上个月全体干部职工考勤登记情况,局领导带班随机抽查工作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杜绝了缺岗、脱岗、怠工情况。二是建立《博兴县民政局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备案台账》,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婚丧嫁娶事项及时按规定进行报备。
12.针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到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家属敬畏法纪的意识,切实发挥家庭“廉内助”作用。二是深入剖析近年来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用他们违纪违法案件教育警示干部职工,推进民政领域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督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格执行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扎实有效推进持续整改。
(三)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60358;邮政信箱博兴县新城一路579号;电子邮箱:bxxmzjadmin@bz.shandong.cn。
中共博兴县民政局党组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