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李连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29       浏览量:846 次

日前,博兴县纪委监委对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李连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连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环保检查、环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连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连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Copyright www.bxjw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共产党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备案号:鲁ICP备19044984号-1  滨州网站建设:山东华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