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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原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崇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次数:

      日前,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博兴县原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崇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崇凯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违规为他人处理费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和其他单位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

郝崇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纪法意识淡薄,对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疏于监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博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崇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郝崇凯简历

郝崇凯,男,汉族,1960年6月生,大学学历,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2月至1990年12月在部队服役;1990年12月至1992年6月任山东省科委研究所机械工程师、主任;1992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博兴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其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11月挂职博兴县湖滨镇副镇长、傅桥村党支部书记);1996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博兴县湖滨镇党委委员;1998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2001年3月至2003年4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副书记;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博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广电局局长;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2014年1月至2019年6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正科级干部;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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