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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和震慑作用,近日,县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警务应急处置保障中心禁毒情报工作办公室主任史哲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史哲任县公安局纯化派出所所长期间,与副所长和一名干警三人共同使用一间办公用房,自2021年3月起,史哲违规占用两处办公用房办公。2021年4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史哲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两处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4月6日,史哲对涉及问题予以整改。县纪委给予史哲党内警告处分。

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房屋产权交易和开发经营服务股负责人张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至2018年,时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办公室主任张军在春节期间,多次收受其管辖范围内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赠送的购物卡共计4000元。县纪委给予张军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付学兵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8年春节前,时任水政监察大队中队长付学兵违规收受其管辖范围内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赠送的购物卡共计2000元县监委给予付学兵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

上述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受到了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元旦、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越是重要节点,越要重视警惕防范,越要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及时安排部署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节前开展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纠树并举,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违规吃喝送礼、餐饮浪费等问题严查快处,及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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