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补好责任短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通报三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纯化镇刘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长亮等3人帮助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刘长亮要求刘前村会计股长刘义军帮助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时任纯化镇建委主任张京卫监管不到位,未发现套取资金问题。纯化镇党委分别给予刘长亮、张京卫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义军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湖滨镇鲁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崔若臣等2人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3月,鲁崔村5户村民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补贴款,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崔若臣、党支部委员兼会计股长崔殿相未对上报面积进行认真审核,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湖滨镇党委分别给予崔若臣、崔殿相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庞家镇二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树亮资金监管不力被问责问题。王树亮身为党支部书记,对2016年至2017年期间,二甲村大量款项未入账、下账票据不规范、理财小组形同虚设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另查,王树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给予王树亮开除党籍处分。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担起来;要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推进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失职失责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把纪律立起来,把问责严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用好问责利器,抓住“关键少数”,切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责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