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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氛围,近日县纪委通报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曹新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9月9日,曹新亮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县纪委给予曹新亮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县人民法院陈户法庭原工作人员魏佳宇违规使用单位警车问题。2019年9月10日,魏佳宇违规使用单位车,私自将该警车交给他人驾驶。县纪委给予魏佳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曹王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兵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10月,经实地测量王兵办公室面积为17.158平方米,超标准使用8.158平方米。县纪委给予王兵党内警告处分。
店子镇卫生院院长李其松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10月,经实地测量李其松办公室面积为15.214平方米,超标准使用6.214平方米。县纪委给予李其松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纠“四风”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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