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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的祛魅与本真回归
来源:廉政时评      发布时间:2025-10-11       浏览量:0 次

刘金秀

  形式主义,这一附着在组织肌体上的“附骨之疽”,其危害早已超越简单的作风问题范畴,它如同一场悄无声息的“仪式化表演”,将鲜活的实践行动异化为空洞的符号操演,最终导致目标置换与意义空转。欲彻底铲除此顽疾,我们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刚性约束,更需从哲学根源上进行一场深刻的“祛魅”之旅,穿透那些繁文缛节与华丽包装的迷雾,回归事物本真,重拾实践的第一性原理。

  形式主义的核心症结在于“实践的异化”。本应作为达成目标手段的程序、文书与会议,在形式主义的逻辑下,却反客为主,成为了目的本身。工作报告的厚度、会议场次的多少、台账资料的齐全,这些本应是反映工作实绩的“痕迹”,却异化为衡量工作本身的终极尺度。形式主义正是实践活动的异化,沦为一种取悦上级、应付考核的“象征性符号”,这种异化使得行政运作在空转中消耗巨大资源,政策在层层“包装”与“演绎”中偏离初衷,基层在“表格海洋”与“会议循环”中疲于奔命,而真正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却被悬置。

  破除形式主义,必须进行一场彻底的“祛魅”,即剥离附着在实践之上的那些虚妄的、非本质的“形式”光环,直指事物的核心与初衷。每一项工作部署,其最终目标究竟是服务于人民福祉与国家发展,而不是仅仅为了营造“政绩可观”的表象;每一次检查考核,其核心标准究是问题解决的实际成效与群众的真实获得感,而不是仅仅聚焦于材料的精美程度与流程的完整无缺。这场“祛魅”要求我们打破对表面文章、繁文缛节的盲目崇拜或路径依赖,树立“求真务实的态度”,让一切工作回归其本真价值,即是否有利于发展,是否惠及于民。

  在“祛魅”的基础上,关键在于推动实践的“本真回归”,即重拾实践的直接性、真实性与实效性。这要求我们超越形式的桎梏,牢牢把握实践的第一性原理,任何管理行为和政策执行,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先,在思想层面,必须筑牢“为民服务”的初心,将“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唯上不唯实”的错位政绩观。其次,在制度层面,要大力推行结果导向、实效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群众表情”作为“晴雨表”,“问题解决”作为“硬指标”,简化流程,赋能基层,让干部能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真正投入到创造实绩上来。最后,在文化层面,要鼓励坦诚、倡导实干,宽容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失误,但对刻意造势、掩盖问题的形式主义“零容忍”,营造一种“闻其言而观其行”、以实绩论英雄的健康组织生态。

  形式主义是事业发展的大敌,其根治非一日之功。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进行制度革新,更需具备“返璞归真”的智慧,完成对异化形式的“祛魅”,从而实现实践活动的本真回归。当我们使每一项工作都扎根于现实的土壤,直指问题的核心,承载真实的价值,形式主义自然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唯有让求真务实成为血脉中的自觉,我们才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不被虚妄所困,不被浮名所累,一步一个脚印地书写出经得起历史与人民检验的灿烂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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