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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故事丨专项整治 助力增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量:0 次

  “小梁山被村里收回来了,荒山变青山,我们也能增加收入。”面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安徽省定远县西卅店镇张庄村村民王文武高兴地说。

  此前,该片山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商以还有部分树木未砍伐为由,拒不归还,导致部分山地出现荒化现象。

  今年年初,定远县纪委监委结合上级交办、审计、监督检查及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等四类整治重点,着力纠治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混乱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专项整治中,张庄村的小梁山山地被收归村集体所有,目前,该片山地已重新种上马尾松等经济林。

  “我们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每周镇党委会议议题,村‘两委’负责同志汇报近期资产资源处置、大额支出等情况,镇相关领导及农经站等部门负责推动整改相关问题。”定远县西卅店镇纪委负责人介绍,在镇纪委跟进推动下,今年以来已收回了水库、山场等7处村集体资产,续签、重签协议12份。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交易、发包,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党委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及时追缴。同时,明确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和实施项目建设时,统一使用县农业农村部门制订的合同模板。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22个乡镇及经开区摸排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772个,现已整改问题376个,追回各类资金274.52万元。

  定远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决算、收支、财务审批等环节,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监守自盗、侵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违纪违法行为。

  “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柏某,因违规报销费用、拖欠群众植树造林费用、骗取农民低保款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定远县炉桥镇马元社区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会上现场通报了集体“三资”管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我们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切实守好看牢村集体家底,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陶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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