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6年1月20日,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组长刘黎明分别向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金海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提出要求;副组长顾敏传达县委书记孙战勇同志在听取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刘金海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兆东主持会议。
刘黎明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县公安局党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但从巡察情况看,还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有差距;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法治建警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支部建设有差距;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缺项,整改成效有差距等问题。
刘黎明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化政治建警,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攻坚突破年”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强化自身建设,压紧责任链条。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各个环节,严格责任落实,推动监督措施、监督力量、监督手段向下延伸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要扛牢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研究制定“长久立”的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真正将巡察成果落到实处。
刘金海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县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局党委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清抓好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将落实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制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民辅警,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