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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城乡水务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05       浏览量:1808 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4日至8月22日,十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博兴县城乡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5日,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治自觉。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专项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10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针对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方案。11月1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相关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博兴县城乡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关于对县城乡水务局党组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的情况反馈>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三是精心推动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每次党组会各责任领导均需汇报当前整改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始终遵循“四个不放过”原则,即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坚持问题销号,跟进“清零”。同时注重在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有针对性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11月11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思想、意识、管理根源,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制定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担任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反复学习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件,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极端重要性。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党组书记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整改、抓落实,多次通过局党组会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报告,通过个别谈话、集中讨论等形式分析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促进问题尽快整改到位。注重标本兼治,将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努力构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14项整改任务中3项已整改完成,11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主动研究新理论、新政策意识不够,推动黄河国家战略落地落实不到位,认领任务不全面”的问题

1.针对“党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制度,1-12月份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黄河国家战略相关内容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黄河国家战略相关内容9次。通过学习研究,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入了解了黄河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根据工作实际经充分讨论,先后制定《博兴城乡水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的实施方案》《博兴县城乡水务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博兴县城乡水务局“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清单》《博兴县城乡水务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并加以推动实施。

2.针对“指导谋划工作开展领会的不深不透,认领任务存在漏项、缺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修订和完善了《博兴县城乡水务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全部囊括了县级任务、政策、工程清单,将“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和“强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内容列入任务清单并推动实施。(1)推动非常规水利用,投资1.89亿元的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已列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加强地下水检测力度,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控。实施光大污水处理厂和北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2024年年底前全部提标至准Ⅳ类水。(3)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打渔张渠首水库已完成保护区划定、警示标志设定、围网和监控设备安装;博兴水库保护区划定方案已按规定报上级批复,完成围网和监控设备安装。

(二)关于推动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展缓慢,涉水职能划转承接不畅”的问题

1.针对“党组对新职能提前谋划不足,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承接能力有限,导致部分工作未能有效衔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以来,已全部完成城市排水、污水、黑臭水体、城市防汛等职能划转,实现涉水事务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认真梳理新划转职能。针对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通过县内公开选调、事业招考等方式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提高新职能承接能力。(2)为缓解城区排水、污水运行维护人员不足的问题,县城乡水务局已向县政府申请并提交了《县城区雨污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县政府于7月25日批示以第三方为主体进行城区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城乡水务局已与第三方运维单位对接、沟通,第三方运维单位正在拟定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和运维队伍组建工作,解决城区排水、污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人员不足的问题。

2.针对“污水处理费欠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欠缴污水处理费应为190.56万元。目前已完成清缴148.58万元,尚余41.98万元未征收到位。对拒不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已进行立案查办,计划于2023年4月30日前全部征缴到位。

3.针对“对现有雨污管线错接、混接、破损等情况不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2022年实施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整治工程,城乡水务局联合六部门印发了《博兴县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委托第三方普查检测单位,对博兴县城区雨水管网进行了精准调查摸排,对雨污混流、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淤堵等情况进行了普查检测,根据普查检测结果组织整改。截止目前,对排查出的70处管线错混接点全部完成整改,雨污合流清零已通过省级验收。

(三)关于筑牢安全防线保障黄河安澜的底线思维不强、忧患意识不足,防汛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党组推动防汛工作不力,常态化清理河道‘四乱’不彻底,汛前准备工作不充分,落实防汛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2022年修订了4条骨干河道防汛预案,明确了责任人,完成防汛值班工作,面对汛情及时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全年无重大防汛事故发生。现正着手谋划2023年度防汛工作计划。(2)组织制定《博兴县内河防汛技术指导手册》,进一步压实防洪河道沿线镇(街道)、村职责,将防汛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河道行洪安全。(3)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城区防汛实施方案,通过总结2022年城市防汛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县城乡水务局联合四部门成立专门的城市防汛抢险队伍,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城市防汛安全。(4)加强城区汛前排查,做到汛期不过、排查不止,建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整改。汛期严禁在城区排水河道内施工,保证城区排水及时顺畅。

2.针对“水利部及省河长办核查博兴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被市河长办通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1)妨碍河道行洪的15处突出问题,已在巡察期间作为立行立改项全部整治到位。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河湖清违整治纳入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各镇(街道)考核细则,作为生态河湖扣分项指标,对整治不力的镇(街道)进行考核扣分。(2)6月份省遥感反馈的违建民房,已于11月11日提前完成了整改销号。(3)在全市“农村河湖专项整治行动”中,全部按期完成227处市县自查问题的整改销号。

(四)关于地下水控采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对地下水资源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地下水开采底数不清,控采措施乏力,地下水滥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治”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2022年9月,博兴县14家县直单位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县违规取用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统计21031个用水单位,对筛选确定重点用水行业1250个用水户进行了重点排查。排查出237家违规取水单位,现已全部整改完成。(2)2022年6月,向各镇(街道)下达了《关于加强地下水水位管控的通知》,联合各镇对地下水位降幅较大或持续下降的区域进行了非法取用水排查整治;实施博兴县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压减了地下水开采,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2.针对“擅用地热井非法取水问题治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博兴县共有利用地热井供暖的单位13家,其中启用的10家。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8〕2号)文件要求,城乡水务局于2021年8月31日、2022年6月3日分别对地热井使用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敦促其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符合县级办理条件的1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取水许可证;其余需要省级办理,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

3.针对“对市政道路喷洒用水长期无证使用深层地下水问题,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城乡水务局于2022年7月18日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封井通知,要求其停止非法取水行为,封停自备井(于7月25日完成封井)。8月18日启动处罚立案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月24日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告知书;10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关于“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办法不多、用力不足,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加强引黄总量管控,《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博兴部分)已经省政府批复通过,我县将严格执行2022-2023调度年引黄调水计划,杜绝超引黄河水。(2)强化多水源配置格局,用足用好长江水。计划2022-2023年度消纳长江水2660万立方米,截至目前,第一次调水计划已结束,共引蓄长江水560万立方米,剩余任务将按计划实施。(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田间计量设施投入,逐步完善计量设施。(4)2022年7月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博兴县农业用水终端价格及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明确农业用水价格及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

(六)关于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扎实,‘河长制’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县河长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尽责工作的通知》、《博兴县巡河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河湖长制APP巡河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河长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全面做好巡河工作。(2)强化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通报力度,根据平台调度情况,每月形成专报,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巡河任务的河长,具体到个人并全县通报。(3)12月上旬,县河长办举办了全县镇级河长培训班,并组织各镇(街道)对全县河管员进行了上岗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河长、河管员的履职能力。

(七)关于“农村居民饮用地下水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加快农村村内管网改造工作,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2022年更新113个村的供水管网和计量设施,完成工程投资5000万元,实现全县农村村内供水管网应改尽改。(2)加大水源转换力度,2022年12月向相关镇(街道)下发《关于加快全县供水水源转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镇(街道)针对全县129个未实现水源转换的村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力争在2023年年底全部完成水源转换,确保供水水质安全。(3)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管,通过第四季度对水厂水质和单井供水的3个村进行抽检检测全部合格。每月主动联合卫健部门,及时掌握水质安全信息,确保农村饮水水质稳定达标。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1)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相关党员干部观看《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教育片,9月29日联合县纪委召开“协同联动,以案促改”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推进会,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2)6月份针对关键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防范措施。(3)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召开党组会前均通知派驻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1-12月共接收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备7人次。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城乡水务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巡察整改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城乡水务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真正将博兴水务事业改革和发展融入黄河国家战略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紧盯目标任务,加大整改力度局党组将切实肩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各牵头部门继续抓好整改。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按照既定方案和措施,强力推进,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回弹反复;对尚未整改完成或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和深度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对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对顽固性、长期性问题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在取得现有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得到巩固。

(二)巩固整改成果,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提升。二是持续发挥现有制度优势,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制度、河长制督查通报制度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黄河国家重大战略的认识和责任感、紧迫性,加大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整治处罚力度,确保河湖生态持续向好。三是进一步深化水务体制改革,以“四水四定”为纲领,坚持“源水、用水、留水、节水、管水”五水并举,聚焦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力争在科学管水、依法治水、合理用水上实现新突破、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上实现新突破、在防治各类水旱灾害上实现新突破、在统筹城乡供水安全上实现新突破、在防污治污、维护河流生态健康上实现新突破。

(三)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提升,以巡察成效来推动日常工作的开展。深刻总结2022年黄河国家战略各项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和不足。根据工作实际继续编制黄河国家战略2023年工作要点,将巡察整改和重点难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推进,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确保此次巡察整改的成效为水务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长效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2321097;邮寄地址:山东省博兴县城乡水务局(博城五路345号);邮编:256500;电子邮箱:bxshuili@163.com。

   

中共博兴县城乡水务局党组

2023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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