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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博兴县生态环保和低保领域开展巡察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3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安排对博兴县生态环保和低保领域开展巡察。

      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到博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巡察组授权副组长召开与上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佘春明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会上,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李一鸣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博兴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道军,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颖参加会议。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低保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市委第六巡察组在博兴县的工作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5日。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85436830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可接收短信);寄信地址:滨州市第69号邮政信箱,市委第六巡察组第六提级交叉组收;网上邮箱:登录市纪委监委网站巡察举报专栏;巡察组还在博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设置了举报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客观反映情况。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领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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