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内容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步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
二、反映渠道
县委第一巡察组:市场监督管理局、引黄济青服务中心、党史研究中心
举报电话:18554361072
电子邮箱:bxxxwxc1z@bz.shandong.cn
邮政专用邮箱:博兴县69号信箱(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县委第二巡察组: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举报电话:18554361071
电子邮箱:bxxxwxc2z@bz.shandong.cn
邮政专用邮箱:博兴县69号信箱(县委第二巡察组收)
县委第三巡察组:民政局、兴福镇
举报电话:18554361075
电子邮箱:bxxxwxc3z@bz.shandong.cn
邮政专用邮箱:博兴县69号信箱(县委第三巡察组收)
县委第四巡察组:设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管局)、原人防办
举报电话:18554361076
电子邮箱:bxxxwxc4z@bz.shandong.cn
邮政专用邮箱:博兴县69号信箱(县委第四巡察组收)
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本轮巡察工作结束后,上述渠道同步关闭。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县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