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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李同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量:191 次

日前,经博兴县委批准,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博兴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李同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同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违规为近亲属在工程招投标和项目承揽方面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和干部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李同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博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同乐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博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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