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博兴县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传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及各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农村财务工作的副镇长(主任)及相关职能站所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海龙同志主持,县监委委员刘永波同志宣读了《博兴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传科同志就下一步抓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重点强调。
张传科强调,自去年10月份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来,该制度在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化解党群干群矛盾,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方面起到了积极而显著的作用。鉴于我县取得的经验,春节过后市纪委监委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进一步夯实农村治理体系,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体系是一体化推进农村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全县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关系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工作。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统筹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切实担负起“施工队长”的职责,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的抓实抓细、落实落地。
张传科要求,县纪委监委协作区要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力度,切实抓好对镇(街道)党(工)委的日常监督工作,聚焦“关键少数”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对思想不重视、落实走过场,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进而引发信访问题造成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农村党员干部,还要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分管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科室负责人的监管责任,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富强美丽文明幸福新博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