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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量:1614 次

2024年“五一”、端午节假将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节日期间“四风”典型问题,释放了寸步不让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全县作风建设成效,现将“五一”、端午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2024年4月至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上而下在全国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聚焦民生领域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深入纠治、高效治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本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战略定力,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强化作风建设、狠刹歪风邪气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压力传导,不断凝聚严管严治合力。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守住底线。

二、严明纪律红线,坚决令行禁止。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主动增强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警惕,严明纪律红线,坚决令行禁止。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借考察培训、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各类违规用车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违反假期值班纪律,值班执勤期间饮酒,无故脱岗。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节点为考点,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总体安排,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深化运用小切口工作机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选准“小切口”,推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整治,常态长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节假日期间,要紧盯易发多发的作风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整治违规吃喝、餐饮浪费、大操大办婚宴、升学宴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深塑良好党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推动“清廉博兴”建设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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