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5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兴福镇党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春超主持召开与兴福镇党委书记王兆建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县委书记高志国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黎明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李春超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刘黎明作动员讲话,王兆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两个村党支部书记代表作表态发言。
李春超强调,县委巡察是巡视巡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根本是担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兴福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讲党性、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自觉配合巡察监督。要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既抓党的建设又抓主职主业,既抓上级部署要求又抓创新发展,同时,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把反馈立行立改问题、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迅速行动、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争通过县委这次巡察“体检”,推动兴福镇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强富优美”现代化新博兴贡献新力量。
刘黎明指出,这次对兴福镇党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坚守发展定位、履行职责使命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本轮巡察将紧扣兴福镇党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重点检查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落实落地情况;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精准扎实的巡察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护航“强富优美”现代化新博兴建设。兴福镇党委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圆满完成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向县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王兆建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牢“两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也是对兴福争创共同富裕示范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兴福镇党委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牢牢抓住、乘势而上、放大成果,将巡察工作与全镇做好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难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兴福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两个村党支部书记代表均表示,将站在对党负责、对全村老百姓负责的高度上,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当中,为兴福争创共同富裕示范镇贡献力量。
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兴福镇的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8月中旬,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中旬。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554361075(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可接收短信);寄信地址:博兴县邮政69号信箱(县委第四巡察组收);电子信箱:bxxxwxc4z@bz.shandong.cn;同时还在兴福镇政府办公楼西墙、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办公楼门口东侧、镇党校院内办公楼门口南侧分别设置了巡察组信箱。另外,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快捷高效反映问题和诉求,自本轮巡察起,县委巡察公告中开通了“码上巡”问题受理平台。
根据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兴福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