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需要向纪委监委举报的事项吗?是不是因为路途遥远嫌麻烦?是不是因为疫情防控不方便?现在通过微信扫描下方“码上举报”二维码,就能对身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举报!在此温馨提示:
1.当您扫描二维码后,会出现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网上举报注意事项,在进行举报前请您仔细阅读。
2.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群众对我县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以及公职人员(村干部也是“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如:村内重大事项不开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账目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津贴补贴、惠民惠农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侵吞集体资金和资产、优亲厚友、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
3.以下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一是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二是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三是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4.若因其它因素不便通过来访、来信及网络渠道反映问题,您还能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约访,我们可以采取下访或与镇(街道)纪(工)委远程视频接访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我们欢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举报,反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希望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系群众,规范用权,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乐于在监督中开展工作,“公”字当头,更好为当地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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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543-2395023
来信请寄:博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256500
来访地址: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北侧纪检监察接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