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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纪委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近日,县纪委通报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锦秋街道西闸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兆川由村集体承担其家庭电费问题。2012年11月至2020年7月,刘兆川西闸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其个人住房电路接至西闸村已弃用的南水井电表,产生电费由西闸村集体资金支付。县纪委给予刘兆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湖滨镇西一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舒德华坐收坐支企业占地承包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舒德华任西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取天成禽业的土地承包费后,其中29914元未入村集体账目,违规用于支付村内招待费用。2016年至2018年,西一村违规套取机动地小麦补贴款22285元。另查舒德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湖滨镇党委给予舒德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庞家镇李刘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文远等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刘文远任李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为使李刘村年度报表每年都有村集体收入便安排时任李刘村会计刘星辉将油田一次性拨付给李刘村的款项分三次入账,且期间出现账目管理错误问题。另查刘文远、刘星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分别给予刘文远留党察看二年、刘星辉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止、不知畏,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严格遵规守纪,守住纪律底线,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入,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对啃食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严惩不贷,及时有效纾民困、化民怨、解民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及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刁难群众等重点问题,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形成有力震慑,努力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共博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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