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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29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主体责任再压实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抓严管、守土尽责,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要以深入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障博兴高质量发展”作风攻坚提升行动为契机,增强政治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日常管理,关注细微之处,完善制度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新风正气,防范和抵制各种“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形成“头雁效应”。

二、纪律要求再严明,廉洁意识再增强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制定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或利用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珠宝玉石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吃喝,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等年货礼品;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再强化,执纪问责再精准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元旦、春节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动辄则咎、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要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在严查享乐、奢靡之风的同时,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精准问责。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健全和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入发现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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