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实施“二三四”工作机制,创新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基本情况
2019年8月,博兴县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原则,先期选取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试点工作,通过拉清单、亮家底、严规矩、重监督,有效规范了村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权力运行,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就清单目录编制征求意见
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在博兴县12个镇(街道)429个村(社区)全面推开,通过“科学确权、阳光晒权、严格督权”,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真正把村级“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制度“笼子”,有效提升了村级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0年度博兴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基层群众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52.8%,下降幅度位列滨州市第一名。
主要做法
“两项清单”配细则,厘清权力运行边界。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原则,通过多次会商、多镇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对村级组织和村“两委”干部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认真梳理和归纳汇总,明确“村级重大决策、村级招投标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救助救灾、阳光村务、基层组织管理、便民服务”8大项37小项“正面清单”,村级权力内容基本实现全覆盖。对每一项“小微权力”,都规范制定运行流程图,明确各个事项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公开公示时限等,方便村干部“按图履职”,普通群众“看图办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监督员“依图监督”。同时,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分类梳理出6大项30小项“负面清单”,作为禁止性规定和行使权力的“紧箍咒”,时刻提醒农村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切实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管齐下”促公开,完善阳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一栏、一会、一微”载体作用,实现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确保村级“小微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各村(社区)在显著位置建立“小微权力”公开栏,将清单内容、操作流程、主管部门和办理结果全部上墙公开,同时统一编印便携式口袋书,做到每户一册、家喻户晓。二是结合村“民主议政日”活动,每月定期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小微权力”作为重要议题,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民主表决重大事项。三是各镇(街道)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村级“小微权力”版块,将清单内容和操作流程予以公开。各村(社区)建立“小微权力”公开群,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及时发布,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查收查看。年终,各镇(街道)将“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千分制”考核,县委将“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范围,并列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真正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四位一体”严监督,构建立体监督网络。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织密监督网络,积极构建村(社区)纪检监督员、镇(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协作区、县纪委监委“四位一体”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在村级选聘产生429名纪检监督员,对“三务”公开、“三资”管理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全程监督。二是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纪检、组织、民政、农经、扶贫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根据自身职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纪检监察协作区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联合作战优势,坚持开门接访,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加大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民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经验启示
规范“小微权力”,念紧制度“紧箍咒”。随着“正负两项清单”的公开,村里小到日常开支发票报销,大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招投标,都严格按照流程图执行,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村干部在工作中消除了人情干扰、打消了思想顾虑,公道办事的底气更足,勇于进取的劲头更大,“看图办事”“按图履职”的法纪意识更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监督员全程监督审核把关,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新村级治理模式,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群众自治原则,结合农村具体实际,使村干部的权力始终处于法律政策的制约之中,做到“该办的不办不行,不该办的想办也办不成”,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
了解清单运行流程图
规范“小微权力”,架起民意“连心桥”。农村党组织是最基层的党建阵地,一头连着方针政策,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事无巨细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用章管理、就医报销、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等事项通过通俗易懂的流程图呈现,对内明确了承办部门、办理要求、职责任务和界定范围,对外也让不懂政策、不明程序的群众一看即知自己的事“该去哪办、该怎么办”,既从源头上规范了村干部履职尽责,又增强了他们为民服务的主动性。规范“小微权力”,就要围绕帮助群众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规范性、服务标准化水平,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暖民心,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规范“小微权力”,亮起监督“探照灯”。清单建立、权责明晰后,监督成为权力正确运行的有效保障,抓好监督是制度落地的关键。博兴县围绕做实“小微权力”采取的一系列宣传、监督措施,有效减少了因“三务”公开不到位引起的一系列信访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只有健全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才能规范繁枝细节“小”权力、促进统揽全局“大”治理,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